凡政府立案中外公私營機構,實際從事空氣污染與PM2.5監測與控制設備製造、組裝、測試、管理、使用或推廣等相關事業,且贊同本會宗旨者,由已入會兩名以上個人或團體會員推薦,經本會理事會審查通過,並繳納會費,得為本會之團體會員,並推派代表二人(為會員代表)行使會員權力。
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,實際從事空氣污染與PM2.5監測與控制相關設備研究、設計或開發且贊同本會宗旨者,由已入會兩名以上個人或團體會員推薦,經本會理事會審查通過,並繳納會費,得為本會之個人會員。
凡贊同本會宗旨之個人、機關或團體對本會提供經費贊助者,經理事會通過,得為本會之贊助會員。
凡贊同本會宗旨,對空氣污染與PM2.5監測與控制技術具有特殊貢獻,由本會理事長提名,經理事會通過,得為本會之榮譽會員。
經理事會審查通過後,將通知申請者進行後續入會費繳納。
繳費請利用台北富邦銀行(012)安和分行(7152) 帳號:8212-00000-87755,戶名社團法人台灣PM2.5監測與控制產業發展協會